解疑答惑:
什么是涉爆粉塵?
涉爆粉塵即可燃性粉塵,是指在空氣中能燃燒或無焰燃燒并在大氣壓和正常溫度下能與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粉塵、纖維或飛絮。
哪些粉塵會爆炸?
產生可燃性粉塵行業分為七大類:
金屬制品加工、農副產品加工木制品/紙制品加工、紡織品加工、橡膠和塑料制品加工、冶金/有色/建材行業煤粉制備及其他
01
什么條件下粉塵會爆炸?
粉塵爆炸應具備五個條件,也稱為粉塵爆炸“五要素”,即:作業場所存在可燃性粉塵、粉塵云、引火源、助燃物及空間受限。
可燃性粉塵:能夠與助燃氣體發生氧化反應而燃燒的粉塵;
粉塵云:可燃性粉塵懸浮在空氣中,且粉塵濃度處于爆炸極限之內;
引火源:引火源具有足夠的點燃能量或足夠的表面溫度;
助燃物:通常指具有足夠的氧含量;
空間受限:粉塵云處于相對封閉的空間,在此空間內粉塵云被點燃后壓力和溫度才能急劇升高,從而發生爆炸。
02
粉塵防爆基礎安全管理
1、進行風險辨識和控制。
辨識所存在的粉塵爆炸危險場所,確定粉塵爆炸危險性以及粉塵爆炸危險場所的數量、位置、范圍、作業人員數量等基本情況,評估粉塵爆炸風險等級,制定有效風險控制措施。
2、完善制度文件。
完善粉塵防爆安全管理責任制,明確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及涉爆粉塵作業相關崗位人員的安全管理責任;建立粉塵防爆相關安全管理制作(包括除塵系統管理等)和崗位操作規程,安全操作規程應包含防范粉塵爆炸的安全作業和應急處置措施等內容。
3、定期開展安全檢查。
結合自身工藝、設備、粉塵爆炸特性、爆炸防護措施及安全管理制度等制定粉塵防爆安全檢查表,并定期開展粉塵防爆安全檢查。企業應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車間應每月至少檢查一次。
4、加強教育培訓。
開展粉塵防爆安全教育及培訓,普及粉塵防爆安全知識和有關法規、標準,使員工了解本企業粉塵爆炸危險場所的危險程度和防爆措施;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粉塵爆炸危險崗位的作業人員及設備設施檢維修人員應進行專項粉塵防爆安全技術培訓,并經考試合格,方準上崗。
5、加強應急管理。
編制粉塵爆炸事故應急預案,并定期開展應急演練。
6、加強安全警示。
粉塵爆炸危險場所的出入口、生產區域及重點危險設備設施等部位,應設置顯著的安全警示標識標志。
7、加強動火作業管理。
需要進行動火作業時:
由安全生產管理負責人批準并取得動火證;
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作業場所10m范圍內的可燃性粉塵并配備充足的滅火器材;
動火作業區段內應與其他區段有效分開或隔斷;
動火作業后應全面檢查設備內外部,確認無熱熔焊渣遺留,防止粉塵陰燃;
動火作業期間和作業完成后的冷卻期間,不應有粉塵進入明火作業場所。
8、加強粉塵清理與控制。
企業對粉塵爆炸危險場所應制定包含清掃范圍、清掃方式、清掃周期等內容的粉塵清理制度;
所有可能沉積粉塵的區域(包括粉料貯存間)及設備設施的所有部位應進行及時全面規范清掃;
采用不產生揚塵的清掃方式,不應使用壓縮空氣進行吹掃,宜采用負壓吸塵方式清掃,按規定清掃收集的粉塵;
生產、加工、儲運、可燃性粉塵的工藝設備應有防止粉塵泄漏的措施,工藝設備的接頭、檢查口、擋板、泄爆口蓋等均應封閉嚴密。
采用可靠的粉塵防爆電器
9、加強檢修管理。
制定設備設施檢修安全作業制度和應急處置措施,檢修作業應制定實施方案并進行審批;
檢修作業時應按標準規定采取安全防護措施,禁止交叉作業。
10、加強個體防護。
粉塵爆炸危險場所作業人員應按GB/T11651規定:使用個體勞動防護用品,不應穿化纖類易產生靜電的工作服;
在工藝流程中使用惰性氣體或可能釋放出有毒氣體的場所,應配備可保證作業人員安全的呼吸保護裝置。